侗族芦笙舞分娱乐性和表演性两种。娱乐性的芦笙舞多在茶余饭后,只要"芦笙头"(吹小芦笙的人)的芦笙一响,人们便自动提起芦笙向他围来做好吹奏准备,待"过门"曲结束时,大家即高呼:"喊啦——呼",一堂芦笙齐奏,如雷声震地,汇成了一曲巨型的交响乐曲。还有一种是侗族芦笙舞中最大型的男性团体舞,一般以一寨为一堂,每堂四五十人至一百人不等,这类舞主要在芦笙赛时表演,节奏强烈,动作刚劲迅猛,情绪奔放,声调高亢,震天动地。
表演性芦笙舞主要是祭祖舞。这类舞蹈大都是祀奉先祖、神灵,带有神秘色彩。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林溪镇美俗村各组动作配合默契,相对统一,此起彼落,纵横交错,对比性强,或方或圆,进出穿插,有紧有疏。组舞又分为"前导曲""进堂曲""踩堂曲""道贺曲"等。动作复杂,节奏细腻,技巧较高,画面多样。按传统习惯,表演性舞蹈多在春节过后至"三月约青"这段时间的"也年"(即新春期集体外出做客)进行。2021年12月,"侗族芦笙踩堂舞"公布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