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三姐歌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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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池市宜州区
文字介绍

        刘三姐歌谣是壮族的民歌,大体分为生活歌、生产歌、爱情歌、仪式歌、谜语歌、故事歌及创世古歌七大类,它具有以歌代言的诗性特点和鲜明的民族性,传承比较完整,歌谣种类丰富多样,传播广泛。2006年5月20日,刘三姐歌谣被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。
        刘三姐是广西地区民间传说人物,其传说最早见于南宋王象之《舆地纪胜》卷十八《三妹山》。明清以来,有关她的传说与歌谣文献记载很多。壮族民间口耳相传的故事与歌谣更为丰富。广西宜山壮族传说,刘三姐生于唐中宗神龙年(703年) ,从小聪慧过人,能歌善唱,被视为"神女"。她12岁即出口成章,妙语连珠,以歌代言,名扬壮乡,后曾到附近各地传歌,前来与她对歌的人络绎不绝,但短则一日,长则三五天,个个罄腹结舌,无歌相对,无言以答,羞赧而退。然而她的才华却遭到流氓恶霸的嫉恨,后被害死于柳州。传说她死后骑鲤鱼上天成了仙。也有说法认为她在贵县的西山与白鹤少年对歌七日化而为石。还有的说财主莫怀仁欲娶她为接,三姐坚决反抗,莫买通官府迫害三姐,三姐乘船飘然而去,等等。虽然传说不一,但千百年来壮族人民对她的尊崇与热爱之情却是一致的。壮族人民尊她为"歌仙",至今还有"如今广西歌成海,都是三姐亲口传"的谚语传颂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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